“京城第一贪”与情妇双双获刑
据《京华时报》10月10日报道,有“京城第一贪”之称的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日前终审有果。北京市高级法院驳回闫永喜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2011年9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闫永喜和他的情妇毛旭东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闫永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毛旭东由于检举揭发有功,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毛旭东2003年大学毕业后进入闫永喜管辖的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后与比其大15岁的闫永喜发展成情人关系。2010年1月,闫永喜因群众举报其贪污被查实后落网,毛旭东检举揭发了闫永喜的大部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闫永喜利用担任门头沟区副区长、该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共计582.17万余元,单独或伙同情妇毛旭东收受贿赂660.57万余元,挪用公款1400万元。其中,毛旭东参与贪污340万余元,伙同闫永喜收受贿赂58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