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关某是北京人,早年离婚后一个人将女儿带大。女儿结婚后,她一人搬到东城区独住。
上午10时,梳着短发有些微胖的关某被带进法庭,坐在旁听席上的女儿捂嘴直哭。看到女儿,关某愣了一下,旋即低头走向被告席。
今年50岁的关某说话柔声柔气,整个庭审始终低着头,眼看脚尖。
怀柔检方指控,自2009年6月至2012年2月间,关某将单位货款22万余元拿走,超过3个月未予归还,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认罪,没有什么可辩解的。”关某说。
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显示,关某2006年进入怀柔一家公司担任销售代表,负责与经销商联系结算货款等。因为关某认真负责,领导很信任她。“单位与经销商之间全凭销售代表联系,销售代表权力过大,才导致关某能够轻易拿走货款。”公诉人说。
检方指出,鉴于关某拿走钱款用来喂养流浪动物,建议法院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