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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发布司法改革白皮书 六举措防止冤假错案

2012-10-10 07:55:18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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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法律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

白皮书介绍,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予以排除,并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的,都应当予以排除。

3、判处死刑的案件逐步减少

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创造法律和制度条件。

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

4、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白皮书指出,为了规范量刑活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步骤,细分法定刑幅度,明确量刑情节的量化标准。人民法院在刑事裁判文书中说明量刑理由。这些改革进一步规范了量刑裁判权,保障了量刑活动的公开与公正。

此外,白皮书还指出,近年来,中国司法机关选择法律适用问题比较典型的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供各级司法人员处理类似案件时参照。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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