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专家谈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2-10-10 03:08:14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聚焦驾照新规——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谈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史竞男、邹伟)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近日,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规为何出台?管理是否更加严格?规定如何落实?记者采访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对驾照新规中受到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疑问做出解释与回应。

    适应现实需要 保障出行安全

    问:为什么要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做出修改?

    【权威声音】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4年5月实施,2006年和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满足现实需要,对部门规章及时做出修订是惯例做法。国外的交通法规基本上一两年修订一次。此次修订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为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和日常管理。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驾驶人2000多万人。与此同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事故伤亡惨重。2011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27起,其中23起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24起是在夜间、山区、湿滑路等复杂道路和天气条件下发生的,而且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因此需要进一步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和日常管理,解决驾驶人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等问题。

    二是需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众持有驾驶证,办理机动车业务,对车辆管理所的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需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下放业务,方便群众利用互联网、电话等信息手段办理业务。

    三是需要与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相协调。2011年5月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对饮酒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处罚;今年4月施行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公安交管部门校车标牌核发、校车驾驶人许可等职责。

    【专家观点】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驾驶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立:目前我国交通事故多发,这一规章的修订非常及时且意义重大,有利于提高我国驾驶人整体素质。新规定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形成共同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作者:卢鉴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