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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不足2000元办出25张信用卡 巨额透支谁之过?

2012-09-21 15:12:09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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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认为,由于老周曾帮儿子偿还欠款,银行可能会认为具有偿还能力,所以才会继续发卡。但银行存在部分责任,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时候要做信息审核,如持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信用情况等。并且在老周明确提示下依然继续向小周发卡,存在恶意嫌疑。

    从老周提供的情况来看,至少有三家以上的银行给小周提供了两张以上的信用卡,而老周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信用状况来看,小周的信用存在不良记录,很显然,连续多次为小周提供信用卡办理的银行在审核过程中涉嫌忽略此项信息。

    不过,从法律上而言,老周的状况不容乐观,刘春泉表示,尽管银行存在管理缺陷,但还是很难确定银行的责任是多少,只能说发卡有过失,法院可能酌情考虑,但具体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并无明确规定。

    折射出信用卡管理乱象

    信用卡投诉一直以来是银行业投诉的热点,实际上,小周这个案例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目前银行大力拓展信用卡业务伴随的乱象。上海银监局9月初刚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二季度上海银行业信用卡投诉依旧集中,反映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服务纠纷类的占比91.14%,其中信用卡占比达到24.88%。

    “银行不仅会层层下达任务,而且员工的业绩和发卡量及客户的用卡盈利状况相关,员工既有压力也有动力去扩大发卡量,这就不排除业务员为了提成也会不管客户的实际情况就给客户过度办理信用卡。”一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信用卡发卡量为3.02亿张,同比增长17.4%,而在信用卡数据继续增长的同时,上半年信用卡透支余额却暴增47.2%,坏账也随之增加10.2%。

    其实,早在2008年,上海银监局就曾经针对银行多头授信导致持卡人累积信用额度过高发布风险提示,指出部分商业银行出于利益驱动抢占市场,未采取较为审慎的经营原则,有意无意地忽视持卡人已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额度已累积较高的风险,并提示金融消费者,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合理申请和使用信用卡,避免超能力过度消费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从我国目前相关的金融法规规定来看,对于个人授信情况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是一个制度盲点,比如根据持卡人的信用情况,先发卡银行有优先发卡权,那么后发卡银行就不能再继续发卡了。现在银行只是根据自己内控的措施来进行风险审核。

[作者:黄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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