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提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更多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要把处罚、整治、打击、劳教、拘留、判刑等作为唯一的、被认为最有效的、痛快的管理手段。另外,以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说明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用人单位学法守法;把说理式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力求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因时因地制宜,把严格执法与行政指导结合起来,不能片面强调某一方面。”陈挺祥说。
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我们身边一些相同或类似的事故屡屡上演,这其中,一些政府及部门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是重要原因之一。
省政府法制办提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从随意性向规范化转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对当事人进行经常性教育和必要警示,引导其自觉依法办事,就能使执法面相对缩小,执法频率大大降低。
今后,行政执法工作还需在6个方面予以完善:落实学习培训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乱执法、乱检查等行为;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探索多部门执法的协同机制,解决职权交叉,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监察作用,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行政调解制度,及时化解纠纷,解决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