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构建管理+执法+服务模式
临时性机构执法;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乱执法;听取陈述申辩、举行听证走过场;趋利性执法;执法过程中的野蛮行为、冷漠行为、暴力行为……一度以来,这些执法中的乱象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和政府的威信。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就是要广大执法人员认识到执法也是一种服务,服务是为了更好地执法,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变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海云说。
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陈挺祥说:“服务型行政执法是相对于管制型、权力型、命令型、约束型行政执法而言的,其内涵可以概括为三句话: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站在行政相对人的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在合法的前提下更多采取柔性、人性化的执法措施,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地依法进行生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执法的方式体现以人为本。”
方式:更多采取提醒和劝导方式
一度以来,钓鱼式执法以及粗暴执法引发的冲突和纠纷不断,为社会各界所诟病。服务型执法中所倡导的“提醒”和“劝导”执法方式,无疑是针对这一诟病所开出的“药方”。
2009年以来,天津市红桥区的大小商户都会经常收到这样一种“行政文书”,它与以往的行政处罚文书完全不同,里面找不到强制性、命令性的字眼,只有如“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发现你单位有(某种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容易发生或可能发生(某种不良
后果或隐患)的行为。特向你提出警示或建议,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语句。这便是工商红桥分局大力推行的行政指导提示、警示、建议、规劝文书。
今年5月18日,武汉一则城管执法的新闻在网上受到网友热捧,文章标题为《武汉城管卖萌执法举提示牌散步劝阻占道摊贩》。“30名城管队员排成两队,手持温馨提示牌,整齐列队,来回‘散步’。牌子上写道‘亲!吃路边摊不安全哦!’、‘色素、致癌物、香精,你能HOLD住吗?’”不时有路人笑言:“这群城管太有才了!”同样是劝导,少了刻板和教训,就能拉近与市民的距离。管理者只有放下身段,把自己放到服务者的角色,才能找到更合适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