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8月30日电(赵小燕 夏毅 凌雯雯)3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沈阳颐和轩房地产杭州分公司吸收资金近3千万,受害人达539人,且均为老人。
2010年7月,陆某受沈阳颐和轩房地产老板马某(另案处理)指派来杭州成立分公司以帮助马某融资。陆某随后召集了邓某并伙同李某、邹某等人一同筹划创建杭州分公司。
2010年8月,上述人员在杭州市某大厦6楼成立了杭州分公司,并确定邓某、李某、邹某三人均拿杭州分公司全部投资额6%的提成。从2010年8月下旬开始,邓某、李某陆续召集一批业务经理,并许诺给每个业务经理各自部门投资额15%的提成。此后,上述人员甚至还在杭州部分区县建立了办事处。
沈阳颐和轩房地产在杭州招兵买马,并对外宣称愿意合作沈阳“曹台新村”二期、三期项目,而该公司员工则需要找到投资合作人。尽管事实上,这两个项目只是空中阁楼。
陆某等人将目标定在老人群体,并向老人承诺“投资一年半获息24%,每个月发放1%的奖励费”、“介绍他人入股可得宣传费”。
部分谨慎的受害人不肯轻信,陆某等人就抛出了另一个诱饵:只要投资超过5万,免费组织投资者去沈阳实地考察。随后,陆某等人安排受害人在沈阳看到了“曹台新村”1期的6栋房子,并看到了颐和轩“自建”的豪华办公楼。案发后,受害人才知道那些房子是临时租的。
据悉,案发时,已有539名老人被骗,被骗金额共计2870多万。
该案共有13名被告,在今天的庭审现场,13名被告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