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广东省卫生厅了解到,根据卫生部新规定,省卫生厅近日出台了新的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借评审盲目扩大规模,滥购设备,浪费资源的”可直接定评为“不合格”。
按照卫生厅的新细则,医院评审有效期四年,实行不定期考核管理。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后方可申请评审。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评审采取医院自行申报、评审组织考核评审的方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温伟群介绍,新细则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进行修订,评审更加科学。比如以往评审是按照各个科室来评,现在是从一个病人入院到出院的各个环节贯穿起来评审,包括是否滥开检查、抗生素使用合不合理、手术质量如何等等,严查大处方大检查。
按照新审批细则,医院如果借评审盲目扩大规模、滥购设备、浪费资源的,应终止评审,并直接判定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另外,提供虚假评审资料、伪造病历及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医院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提供明确线索、已经查实的,都一票否决,直接判为“不合格”,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3-6个月的整改期。
评上“甲等”也不等于一劳永逸。卫生厅规定,医院在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或经查实在接受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撤销原评审结论,取消评审等次,并收回证书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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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调委公开聘人民调解员
笔者昨日从广东省医调委获悉,随着各地市医调委相继挂牌成立以及医患纠纷接、报案数量不断增多,调解员人手不足,缺口达30-50人。即日起,广东医调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以有医疗经验的退休医务人员为主。
广东医调委是依托于广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同意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医调委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主要由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此次医调委拟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招聘对象也将以有一定的社会工作及管理经验、较强专业知识的离退休医学、法学专家为主。
据悉,本次招聘报名统一采取邮件、电话、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报名邮箱:15800238736@163.com;报名电话:020-62626762;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10楼(邮编510095)。(记者/陈枫 通讯员/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