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银行牌照,但确实是服务于那些贷不到款的农民和农村小微企业,你可以称我们是‘农民银行’。我们现在缺少的就是一张正规的金融牌照。”河南濮阳县银融资金互助部理事长刘双磊说。
刘双磊介绍,这家“农民银行”成立不满三年,但资金规模已从发起设立初期的120多万元扩张至目前的600多万元,社员700余人。如今,“刘双磊”们渴望“转正”,由资金互助部转变为资金互助社。
农村资金互助社指经银行监管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需要有10名以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发起人;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在行政村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在“农民银行”中,储户被称为社员,存款和贷款被称为互助金。
目前农户从刘双磊所在的资金互助部获得的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月利率为1.25%,年利率为15%。农民获得贷款的唯一“抵押物”就是自己在村镇生活多年积累的诚信、人品等。刘双磊表示,大部分村镇都有完善的“熟人网络”,大家彼此非常熟悉,只有真正想创业致富、踏实务农的人才能从“农民银行”获得贷款。
据濮阳当地农民反映,这类“农民银行”的确为他们解决了不少难题。濮阳县柳屯镇的养猪户吉常盼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自己去年从刘双磊的“农民银行”贷款3.5万元用于扩大养殖规模。今年还清这笔贷款后,他又贷了3.6万元扩大养殖规模。目前生猪长势良好且出栏后的销量很不错,他相信不久就能把3.6万元的贷款还清。
“‘农民银行’贷款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快捷,不需要抵押物。我们办贷款的过程不超过1小时,一般当天办理,当天就能拿到钱。”吉常盼说,最重要的是,普通农民在商业银行或农信社很难拿到贷款。他去年曾尝试去当地的农信社申请1万元贷款,由于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人,农信社在审核了1个多月以后还是没有批贷。
刘双磊坦言:“我们的资金互助部已逐渐规范和成熟,也做出了一定规模,获得了当地农民的认可。如果能取得正规牌照,我们就能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能避免山寨的‘农民银行’鱼目混珠、搅乱市场。”据他介绍,由于此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不少非法担保公司就摇身变为“资金互助部”逃避打击。
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河南省濮阳市多个乡镇发现,像濮阳银融资金互助部这样的“农民银行”有数十家,规模大小不一。不少当地农户称,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山寨”资金互助部不仅不能为农民贷款,反而非法吸收存款,导致不少农民上当受骗,损失惨重。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朱乾宇表示,像濮阳银融资金互助部这样的“农民银行”作为当前发展民间金融及社区互助性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亟待有关部门重视、监管和引导。一方面,在纳入正规的监管体系后,“农民银行”的发展将更趋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制定更加详尽的监管细则,更有利于打击非法的民间金融机构,最大程度地保护农民、农户的利益。“目前最希望的是有关部门能帮助建立普惠金融体系,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目前获得银监会颁发金融牌照的资金互助社不超过50家,而全国范围内运营的“农民银行”已超过1万家,有的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有的在当地民政局注册,监管缺失问题较为严重。
北京农信之家咨询中心秘书长谢勇模表示:“没有抵押物和担保人是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民贷款时面临的困境,而‘农民银行’恰好为他们解决了贷款难题。”当前“农民银行”数量巨大,良莠不齐,而监管资源相对有限,相关部门应尽快探索建立出一套适当的、科学的引导和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