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助学工程”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旨在从基层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体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子女就学问题抓起,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为民”、“务实创建”的又一抓手。
今年开办的“励志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分别由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驻马店高级中学承办。每班5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每生4000元。学杂费及住宿费等由承办学校承担。资助资金从省文化事业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分年度拨付给承办学校。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当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农村孤儿、单亲家庭、家中有人长期生病或无经济收入来源的优秀学生,可优先作为资助对象。
据省文明办负责同志介绍,要求各“宏志班”承办学校选配最优秀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确保“宏志班”的办学质量,努力锻造受助学生“宏图寄党恩、志远为国强”的宏志精神,使每一个“宏志班”的学生获得最大发展,为贫寒学子铺筑一条成才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