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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3年接20多案件不办 称生活不顺无心工作

2012-07-10 09:22:00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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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并非真的律师,收钱不办案自称是因“生活不顺无心工作”,目前涉嫌合同诈骗被取保候审

  可恨又可怜的是,她律师费没收多少,自己反垫付了80万给当事人,有的错过诉讼时效还得赔钱

  收了钱却不办事,这样的事情放到什么行业里都说不过去。前不久,有几十个当事人向南京江宁警方反映,在江宁上峰法律服务所有一个“女律师”三年来承接了他们几十桩民事诉讼的案件,收取了每人几千元,共计几十万的钱款。可是这些案子却如石沉大海,一直没有下文。有些当事人逼得紧,“女律师”还写下字据承诺说今年5月4日前一定给个说法。不料期限一到,女律师却玩起了“失踪”。

  警方调查发现,原来这些案子都没有到法院阶段,全“捂”在了她自己手里,而其给出的原因竟是家庭生活不顺导致“心情不好”。目前,这个“女律师”涉嫌合同诈骗,正取保候审。

  1 案沉大海

  十几万欠款要了三年没下文

  江宁某工程队老板梁先生就是被骗的当事人之一,他当时索要的是17万元左右的工程款。梁老板在2009年7月1日来到江宁上峰司法所边上的“上峰法律服务所”,找到一个姓杨的“女律师”。梁老板说,当天他和“杨律师”签了协议,一共交了6000多元钱。

  梁老板说,这三年多来他不知道给“杨律师”打了多少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对方一会说“法院受理了,正在拍卖对方厂房抵押工程款”,一会说“已经冻结了企业的财产”,一会又说“钱已经打到执行局的账上了”,但是这钱始终没有到梁老板手上。

  今年4月26日,梁老板再次找到“杨律师”催要工程款。对方写下一纸承诺书,上面说:“承诺于2012年5月4日领取案款17万元整”。5月4日,梁老板如期来到上峰法律服务所,可是却不见杨律师的人影,再打电话,对方也关机了。

  直到这时,梁老板才发现,原来有着类似遭遇的并不是他一个人。“那天法律服务所里一共来了几十号人,都是和我一样有案子交给她付了律师费却没有下文的,我们统计了一下,当事人一共有几十个。后来我们一商量,决定一起到派出所报警。”

  2 损失大了

  一些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期

  另一当事人李女士是一起车祸的受害者。2010年5月,她坐在面包车里被一辆农用车追尾,导致腰椎骨折。其后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2011年3月,李女士同样找到上峰法律服务所的“杨律师”,委托她帮忙打官司,并交给她1000多元钱。“她告诉我马上准备起诉保险公司和车主,叫我回家等法院开庭。”李女士说,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说法,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

  类似错过民事诉讼时效的还有江宁上峰当地市民董先生。“像我们这种工伤的诉讼申请,是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算的,现在我找谁去要这个赔偿款?!”董先生说。

  沈先生的女儿在2009年1月3日出的车祸,腿部骨折,其后同样找到了“杨律师”代理官司。对方后来告诉沈先生,法院判决下来了,判了18万元。可是赔偿款一直没兑现。沈先生多次上门要钱,最后“杨律师”拿出27000元钱给沈先生,说这是她个人垫的,让他们先用着。

  3 警方调查

  所有的诉状都没有交到法院

  江宁公安分局上峰派出所很快受理了这起案件。主办此案的派出所刑侦副所长昨天向记者介绍说,当时到派出所登记报案的当事人一共有20多人。5月15日,杨某被抓获归案。

  警方随后搜查出的证据让所有当事人大吃一惊:在杨某的私家车里和办公室里,民警搜出了几十份杨某受理的诉状材料——这些材料被完完整整地随意丢弃,一直积压着,根本没有将诉状提交到法院!

  派出所方面介绍说,杨某到案后对此并不否认,并称原因是自己“心情不好,没心思忙打官司的事”。她说,从2009年起,其家庭生活就很不如意,去年还办理了离婚手续。不巧,杨某的老母亲也在这期间发生了严重的车祸,需要她照顾。这些事情让杨某精力耗尽、心力交瘁,都导致了她无心工作。

  杨某交代说,其间,有些当事人催得紧,她于心不忍,还自己到处借钱垫付给当事人。杨某自称,这样拆东墙补西墙,她一共垫付了80万!

  警方介绍说,目前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处理,目前暂时被取保候审。派出所方面还介绍说,“杨律师”的真实身份其实并非律师,没有律师资格证,只是上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据介绍,杨某今年32岁,江宁当地人,大专文凭,自学了法律专业。

  4 最新进展

  一些当事人已拿到退款

  记者昨日从派出所方面了解到,杨某被警方抓获后,杨某的家人非常着急,到处借钱退还当事人的前期所交的诉讼费用。目前,有一些当事人已经拿到退款,重新聘用律师继续打官司。

  据了解,目前江宁区司法局已经介入此事的协助处理。经统计,目前约有20多起案件,杨某没往法院提交。其中,错过诉讼期的只有少数几起,大部分案件仍可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目前司法局方面已经安排了一名律师专门在处理这些案子。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些案件由于杨某的过错已经过了诉讼期,如董先生工伤一案。还有些案件虽然没有过诉讼期,但当事人的损失已经不可挽回了。对于这部分当事人的损失,司法部门表示会按照法律程序由杨某来赔偿,不足部分,由上峰法律服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 焦哲)

[作者:张志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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