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近,广州交警对开车打电话、发短信、抽烟和鸣喇叭等违规行为进行所谓“史上最严厉”查处,无论是手持还是蓝牙免提接电话都会被罚。目前,已有不少车主因打电话被当场罚款100元扣2分。
然而这一本是从公共安全出发,旨在更好地服务当地民众的公共交通“新政”,却遭遇民众质疑,其规定也因缺乏操作细则和公正评判标准而陷于“落地难”的尴尬境地。
按照广州交警的官方表态,近期由开车打电话引起的交通事故数量有上升趋势。开车接打电话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危害,为此,近日广州交警部门开始严罚开车打手机行为,边开车边发短信、边发微博等行为也属严查之列。
为此,广州交警在其官方微博进一步解释:人在开车的时候要同时进行两项复杂工作,大脑已满负荷运转了。如果在这时候打电话,负责思维和控制语言系统的大脑额叶部分将“超载”。在这种状态下驾驶车辆,发生车祸的风险会成倍增高。因此建议广大车主在需要接听电话时,先将车辆停靠路边。
这条规定作为一项地方公共政策,本是从公共安全角度出发,为了更好地服务当地民众,却饱受市民质疑。有专家认为,尽管出发点良好,但缺乏具体评判标准和处罚细则,没有经过民意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公共政策很难被民众接受。
规定被指“不现实”
据了解,早在2004 年5月1日起就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第57条第9项也明确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提电话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广州一名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开车打电话这种行为一直都不被允许,并不是最近实施的新规,只是之前没有强调严抓,因此很多司机不放在心上。
虽然众多网友对此处罚表示理解和支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认为“不现实”,因为现实中最大困难是需要停车接听电话时,却没有地方可停。“在广州,可以临时停靠的路段本来就不多,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你试试靠边停,后边的车不骂死你才怪!”有车主表示。
专门承包公司客人接送业务的何先生经常在广州、深圳和东莞三地跑,他坦言平时也经常边接电话边开车,但是为了安全起见,他一般会用蓝牙耳机接电话。他对连用蓝牙耳机接电话都不允许这一规定表示非常不解:“像我们这种个体户司机,客人们都是靠电话通知我们接送业务,一天最少有7个小时在路上走,但在市区行车并有来电时,如果需要停靠在路边接电话,面对到处都是黄实线禁停地段,是否有充足的条件允许我们这样做呢?不现实。”
也有司机提出疑虑:怎么判定司机是在打电话呢?6月22日,记者坐出租车时,刘姓司机向记者抱怨:“我同意开车不可以打电话。但你怎样确认司机真的是在打电话呢?如果我是在唱歌呢?如果这样也要罚,那开车听收音机,看导航都应该罚。再说了,我们的士司机有时候使用呼叫系统来接客人的生意,这种行为是否也禁止呢?”
广州交警部门对此做出解释:查处开车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市公安交警部门的常态化工作,交警部门会以设点查车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此类行为。如果交警在巡逻中发现,在前面没车的情况下车主的车速明显缓慢,会对其截停。此外,高清摄像头会作为今后交警对开车打手机取证的重要手段。如果因为短时间使用车载多媒体服务系统被当成打电话处罚,车主可以提出复议,并提供相关通话证据,交警会根据情况处理。
缺乏标准难操作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处罚标准上,原则上有两种,一是口头教育警告,二是现场开出罚款和扣分的罚单。至于选择哪种处罚方式,交警部门也无法给出统一标准。有网民表示,如果开车打电话的处罚没有细化,也容易因为选择性执法而产生处罚不公平。
面对一条缺乏具体解释细则和处罚细则的规定,不仅众多民众对其表示不解,连交警在执法的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难题。接受采访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在他们执勤的时候,拦截下开车打电话的司机时,一般司机的反应往往先是否认,然后求情,最后是怒骂,这让交警们非常为难。
“我们只有百分百真真切切看到司机在打电话,才会截停司机。其实很多人都有开车打电话的行为,但被交警抓到的比率非常少。因为处罚细则没有出来,交警执法也存在畏难情绪,在目前这种管理制度下,凡是容易产生争执的,交警也不愿意多处理,谁都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一位民警对记者表示,“我们进行警告一般也是不想产生警民矛盾、冲突,所以很多可以处罚的行为,例如开车发短信看手机等行为就变成警告了。”
还有交警坦言,“我们这里交通拥堵比较严重,不能轻易把车拦下来处罚,因为这样有时候对交通的影响更大。”
一些交警表示,目前并没有具体细则规定什么样的打电话方式会妨碍道路安全,多数凭交警个人观察和意志决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此规定起到的威慑作用也不大。
公共政策落地难的症结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有50个国家禁止司机开车时打电话。最近美国也打算在全国各州都约束开车打电话行为。
事实上,就像严抓醉驾一样,严抓开车打手机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应该是符合广大民众的利益的规定。但却不被民众所理解,难以被交警所执行,成了形同虚设的“纸老虎”。
相比之下,上个月广东交警严抓滥用远光灯的车主,媒体却一片“叫好”,民众也“拍手称快”,为什么同是关乎人人安全的交通法规,却受到如此不同的待遇呢?
事实上,这关乎到公共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如何保证其真正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彭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对于罚款范围,交警部门应列出一个系统而细化的清单,告知公众。这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在开车打电话罚款方面已制定了详尽的法律法规,可参考借鉴。同时,交警部门应细化各项罚款标准,尽量做到规范化、人性化。“一个新的规定推出前期,应该面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开座谈会,公示等,这样能更好地倾听民意。”同时也应通过各种渠道与公众进行深入沟通,阐明利弊,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府的公共政策。
而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蔡灿新老师则认为,这项公共政策惹争议的主要原因还不是在于政策本身,而是政策出台没有考虑民意,程序过于简单。因此,他建议,政策制定和公共服务的完善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包括法制建设,应该规范重大政策出台的程序和相关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