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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裸身阻救人肇事者系大学教师 或涉嫌故意杀人

2012-06-27 06:56:53 来源: 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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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李建东律师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报道中的案件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在小区主干道疯狂超速行驶,至少应该是危险驾驶罪。

“不积极施救或阻拦施救在刑法上已经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对于报道中,肇事者多次阻挠120急救人员施救,如果能证明阻挠行为直接导致了女童死亡,就可认定为是故意杀人,假设女童在阻挠行为发生前已经死亡,那只能认定是危险驾驶罪的一个加重情节。

对于事发时,肇事者的表现被市民认为是精神病发作或者装作精神病发作,李建东认为,公安机关会对肇事者进行司法鉴定,假设案件在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发病期,肇事者将免于刑事责任,只需承担民事责任;假设肇事者没有精神病或在间歇性精神病缓解期,肇事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6月17日,临沂市兰山区,一对母女被小区内一辆疾驶的汽车撞飞,造成4岁的女儿死亡,妈妈重伤,经抢救后尚未脱离危险。

  事发后,有居民拨打了120电话。救护车驶来之后,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

  肇事女司机脱光衣服,并且阻拦救护车开进小区救人。

  医护人员无奈,只得下车步行,将小女孩抱上救护车。

  这时肇事女司机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把将小女孩从救护车内扯落到地上,阻挠送医。

  事件:肇事后赤身阻救,夺下受伤女童

  受害者家属:这不是过失,是故意伤害

  进展:案件已移交刑警大队

  张女士和王女士,都是临沂市香榭丽都小区的居民,由于平时看孩子,她们有过淡淡的交集。

  6月17日上午10点半左右,两人的命运狠狠地撞到了一起,悲剧在她们之间上演。

  张女士在小区内飞速飙车,刚刚开出不远,就撞飞了王女士母女两人,王女士至今还未脱离生命危险,而她年仅四岁的女儿已经离开人世。

  悲剧之中,还夹杂着一些让人震惊和困惑的闹剧。

  张女士撞人之后,脱光了衣服,竟然发疯似的阻扰医护人员救助王女士的女儿。

  昨天,关于事件的一段视频在网上传开,引起热论纷纷,张女士甚至在视频上被贴上了“女版药家鑫”的标签。

[作者:记者 梁赓 徐杰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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