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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治理违法车辆

2012-06-12 08:10:56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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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王娟)针对近日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对机动三轮车、电瓶观光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蓄力车、摩托车、黄标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9类车辆的集中整治规范工作,专家、学者们纷纷呼吁加大对城区违法行驶车辆的整治力度,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市民出行顺畅,同时结合实际,对治理规范此类车辆提出看法和建议。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认为,集中整治规范城区违法行驶车辆是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交通素质的有益举措。当前,市区内机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观光电瓶车等车辆违法行驶、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加之这些车辆大多无牌无证,未经检测,没有保险,驾驶人未经过任何培训,无机构集中管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黄标车有哪些危害?据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赵新燕介绍,“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指的是国Ⅰ排放标准以下的汽油车,或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由于车辆出厂技术性能低、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不及时等原因,这部分车辆各种性能指标劣化,车况较差,通行效率低,不仅污染城市环境,对市民身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据初步统计,至2011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183万辆,其中市区汽车81万辆,黄标车为13万辆。

实施“黄标车”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赵新燕说,这样既可以减少中心城区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还可以加速“黄标车”的淘汰,改善城区交通状况。

针对如何整治规范这些城区违法行驶车辆,专家、学者们提出意见和建议。刘社告诉记者,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交通密集区域、广场等地段悬挂公益性广告牌,广泛开展针对城区违法行驶车辆规范整治的专题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市民争做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的行动者。此外,建议警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拼装、改装、加装、擅自提高机动车动力的违法行为,同时呼吁工商、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起来,从源头管理、路面查纠等各个环节入手,通力协作,加强路面管控。

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窦立勇表示,将依法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观光电瓶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严惩参与违法行驶的从业人员,对公然抗法、聚众滋事、煽动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等违法现象予以坚决打击。

[作者:记者 王娟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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