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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别只盯着收益率

2012-06-11 11:19:0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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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种理财产品“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擦亮眼睛,不能只盯着收益率这个指标,而应在充分认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时下,银行理财产品的火爆已成为我国投资市场上一道靓丽的风景。2011年,商业银行共发行2.24万款理财产品,较2010年大增97%,今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继续热销,一些高收益率产品甚至在推出当天就被抢购一空。

  在存款收益率偏低、股市、黄金等投资市场震荡加剧的背景下,收益率相对较高且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自然备受投资者青睐,既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老百姓手头存款不断缩水的状况,为稳健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较为省心的投资渠道。

  然而,在这些眼花缭乱的理财产品面前,缺乏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的普通投资者往往很难充分了解其风险,往往把理财产品等同于银行存款,简单依靠收益率这一指标做出投资决定。一些银行在推销时,也重点介绍其高收益率,对产品结构、风险等级、投资团队等重要信息则轻描淡写。这些因素都导致不少投资者为追逐高收益而落入理财产品设下的“投资陷阱”中。近期,一些以高收益率著称的外资银行理财产品屡屡出现巨额亏损并引发维权诉讼的事件就是典型。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外资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复杂,内含大量专业词汇,其中很多涉及衍生金融工具,普通投资者短时间内很难理解清楚,而银行客户经理在推销产品时也很少提及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最终导致投资者掉进“陷阱”。

  平心而论,近年来监管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如限制高风险的超短期理财产品大量发行、提高理财产品起售门槛、要求银行充分揭示理财产品信息、对理财产品和购买者进行评级等,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理财产品随意发行和投资者盲目购买可能产生的巨大风险。但也应看到,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和规模在不断扩大,新型理财产品层出不穷,需要监管部门根据新的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措施,为理财产品创造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

  作为理财产品的发行者和直接受益者,银行在设计和推销产品时,应该更加设身处地地为普通投资者着想,尽到更多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充分揭示和披露普通投资者应该知道的各种信息,既保证将合适的理财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又避免风险发生时,因为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的理财纠纷和诉讼。

  在各种理财产品“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擦亮眼睛,不能只盯着收益率这个指标,而应更加深入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等更具决定性的因素,在充分认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这样才能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吴秋余

  

[作者:李金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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