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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杀人案12名警察被追责 原公安局长留党察看/图

2012-06-09 15:53:47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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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为尽快查清云南晋宁多人失踪案的案情和责任,继5月初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后,公安部又于5月21日派出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赴当地开展督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查清案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受害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图为多名家长自发印制了寻找失踪孩子的信息(5月8日摄)。

   【新闻摘要】

对前期已被免职的晋宁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原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晋城派出所所长赵会云分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行政开除、开除党籍处分;

对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平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教导员李红明、副所长田春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副所长杨志、黄毓林和民警陈华云、田坤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民警张芮、陈跃飞、李加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云南省晋宁县晋城镇发生多人失踪案件后,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专门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和案件督查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和责任追查工作。经连日紧张工作,目前该案责任倒查工作已经结束。按照认定的责任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云南省公安厅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相关部门对12名责任民警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对前期已被免职的晋宁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原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晋城派出所所长赵会云分别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行政开除、开除党籍处分;

    对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平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教导员李红明、副所长田春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副所长杨志、黄毓林和民警陈华云、田坤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晋城派出所民警张芮、陈跃飞、李加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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