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8日电(李金炜)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九部门今天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会议提出,延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期限。
2011年12月,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通过审核清理,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符合相关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的条件。
审核清理工作分为企业自查、县(区)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地(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省级有关部门复核四个阶段。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今天的会上表示,为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审核清理工作结束时间由7月底调整为11月底,企业自查阶段工作时限延长至6月底。屠宰企业要开展自查“回头看”,对照审核标准再次严格自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主动申请整改的,可以延长整改期限。
他强调,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审核清理,在审核中要区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加强对无害化处理设备、污染防治设施等重点项目的审核。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会上要求各畜牧兽医部门要对生猪屠宰点进行严格的动物防疫条件检查。环境保护部门则表示,要大力开展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环境监管,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姜增伟说,“国务院办公厅已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列入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和屠宰企业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文件,不能存在侥幸过关心理,一旦出现肉品质量安全问题,必然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