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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海:万不可将“儿童家暴”看作家务事

2012-06-05 10:33:30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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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儿童遭受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孩子是社会的未来。据报道,许多小时候遭受家暴的儿童长大后会变成施暴者,这表明“儿童家暴”影响范围已经超出家庭范畴。我们无法想象,一个施暴者横行的社会孩子会得到最有益的成长。

  保护孩童即是维护弱势群体,即是社会正义的体现。这一方面需要健全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体制。虽然在诸多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维护青少年权益,婚姻法等法规定不得虐待家庭成员,未成年人受伤害需要监护人或亲属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举报,问题是当伤害未成年人的行凶者变成监护者或亲属时,他们会“自我举报”吗?此外,施暴者所受惩罚较轻,很难产生威慑作用。在国外,严重者可以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而国内却并没有这些相应的处罚。

  另一方面,需要扩大社会干预能力。在一些国家,如果孩童受到监护人的侵犯,社会上有诸多团体和个人会对其予以干预。而在我们这里,检察院甚至不受理社会团体对施暴者的举报与起诉,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保护孩童的基本权益是社会必须履行的责任,特别是对待家暴,更不该仅限于道德的谴责与监护人的自律。没有对家长行为的有效规范与约束,所谓的“管教”实际上距离家暴仅一线之隔。如果社会对孩童遭受家暴仅仅看做是家务事,后果只能是孩童受到的更大的伤害。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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