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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立法取消重点学校 能否推进教育公平存疑

2012-06-05 09:05:35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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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如何破教育不公

  记者在河南省新郑市采访时发现,当地很早以前就已经拿重点学校“开刀”了,如今,教育公平更是成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新郑,择校费对于很多家长来说已经是一个相对陌生的词了。

  据新郑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新郑市开始按照“区域均衡、生源均分”的思路,在全国率先启动和推行“给初中分配名额、为高中均分生源”的中招制度改革,既扭转了义务教育阶段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又实现了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一致、生源质量的均衡,老百姓从此失去了“择校”这个词的概念。

  而能很快形成这样的局面,需归功于新郑市推行的免费教育一视同仁办法。据介绍,近年来,新郑市在逐年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免费职业教育的基础上,从2010年秋季开始,财政免除了普通高中学生的扩招费、学杂费、住宿费,实现了学生与家长“双受益”、普惠性与公平性“双结合”的十二年免费教育,并让城乡教育一视同仁。今年,新郑市还进行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为农村公办幼儿园和部分小学配备首批专用校车等,年底前,保证了全市城乡70%以上适龄儿童将可进入公办幼儿园。

  记者还了解到,新郑市的整个社会管理“网格化”由“六个统筹、六个一体化”组成,其中就有“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一体化”。

  而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力保教育公平的关键在于落实。据介绍,由新郑市委政法委及综治办牵头成立的“新郑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用“责任赋予”的方法,来监控保障各单位、各部门将承诺落实到位。

  毫无疑问,新郑力保教育公平的经验为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储朝辉认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指出:“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为阻止在获取教育机会的各个环节中的暗箱操作行为,就需要地方政府行为更加透明,也需要地方政府树立毫不含糊地保障受教育者权利的执政理念。本报记者杜晓

[作者:陈晓宇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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