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次失手、一次过关的色劫,罗某的劫胆更大,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其频频出手,如法炮制出与单身男子共舞、开房共枕等手段,色诱男子上钩,再待情意浓浓之时,让被害人喝下其早就准备渗有安眠药物类的各色饮料,当男子昏昏入睡之时,罗不慌不忙地将被害人洗劫一空,方大摇大摆地逃离作案现场。
2011年10月13日,迫于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行动的强大威慑,罗某主动到闽清县公安局金沙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的犯罪事实。
日前,台江区人民法院审庭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六次使用药物麻醉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金额人民币14457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多次抢劫,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作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的刑事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