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法律问题。英国警方表示,如果顾客在取现时已经发现ATM机发生故障并且继续取钱的话,那么银行方面可能会以欺诈罪追究顾客责任。这说明,只要顾客存在主观故意,即使在英国,也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从这一点上来说,许霆大可不必为自己坐牢感到冤屈。但英国银行为何没有告顾客欺诈,甚至连钱也不要了呢?这里边除了刚才所说的道德感,或许还另有原因。有网友就分析说:顾客取钱时是否知道ATM机发生故障,很难取证;并且,顾客也没有取钱之后清点现金数额的义务。也就是说,只要顾客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银行哪怕上告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铩羽而归。既然如此,干脆“大方”点吧,“花钱消灾”省了不少麻烦,也树立了形象、巴结了顾客,何乐而不为呢。在这方面,中英之间的差异再次显露无
遗:在中国,出了这样的事先把人抓起来再说,不信审不出来;判刑先是怎么狠怎么来,直接判无期让你把牢底坐穿;受到舆论强烈质疑后赶紧“风紧,扯乎”,无期一下子成了5年……这是严肃的态度吗?跟小孩玩过家家差不多。国外的法律是刚性的,讲证据、讲公平;而中国的法律有时却只是一块随便揉捏的橡皮泥。
对比一下中外ATM事件中的“道德”与“法律”,颇多耐人寻味之处。我们在纠结于“世风日下”的时候,其实更应该呼唤的是那些有权有势的机构和某些“集体”的道德;我们在讨论“道德的血液”的时候,其实更应该关注法律和法制的建设。道德不一定总能靠得住,但法制社会却一定能给大多数人带来保障,同时也一定能维护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社会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