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为啥不执行?盲人孟海彬要与驻马店公交公司较个真。
盲人孟海彬在驻马店乘坐市内公交车,被司机强制要求购买全额车票。他向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公交公司”)反映“国家规定盲人乘公交车免费”无果,遂以一般人格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公交公司书面赔礼道歉,返还1元票款。昨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已接收案件材料。(首席记者 李钊 通讯员 李凯 文图)
盲人乘公交不免费
驻马店
现年23岁的孟海彬,双目全盲,是确山县盲人按摩中心的一位按摩师。
3月22日,孟海彬去驻马店市区办事。当天下午两点30分左右,他与市区里的盲友李金生(全盲人)一起搭乘6路公交车。“上车后,我掏出《残疾人证》,向公交司机要求免费乘公交,司机不答应,说这待遇在驻马店行不通。”孟海彬说,由于公交司机态度坚决,无奈只得购买全票。
“这不是第一次了。”孟海彬说,“我在别的城市,坐公交车是能免费的,但是在本地坐公交却从来没有享受过免费的待遇。有时司机态度还很恶劣,说‘公司没这个规定,《残疾人证》也不管用’。”孟海彬说。
为了查清不准盲人免费乘车是司机个人行为还是公交公司“没有规定”,孟海彬和李金生多番打听,找到驻马店公交公司。“我们去公交公司反映了这个问题,公交公司的人说知道有这个规定,但是现在实施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