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中央部门须公开出国人数公车数量 三公将细化

2012-05-18 08:21:00 来源: 新京报 
字号  

  “三公公开”出详规

  自2009年“三公公开”面世起,仅见数据不见花钱明细的公开模式,一度遇到社会各界质疑。对此,《工作安排》要求公开公款购车和公款出国“明细”。但是,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工作安排》仍只规定,“公开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解决公务接待费最好的办法,就是“三公公开”,“现在有些不太好公开的,都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比较高。”

  王锡锌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一直存在“挤牙膏”现象,“比如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来就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一直没有公开。‘三公公开’不见明细也是相同问题”。他认为,《工作安排》可以防范“挤牙膏”现象,增强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

  “制度建设”提上日程

  此外,一些专家学者曾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两大问题: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欠缺;考评机制不明晰。 对此,《工作安排》已将“制度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提上日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配齐队伍”;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响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政府信息公开涵盖面很广,要做好必须依托一个专业团队,可目前大多归到办公厅等机构。而考评机制如果不明确,对于不公开的单位没有追责惩戒机制,那么公开难免表面化”,王锡锌说,对于考评机制,《工作安排》未涉及,“期待今后能够完善,而且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成绩’,最好公众有打分权”。 新京报记者 王姝

[作者:黄楠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