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不仅有力打击了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也有效维护了全省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唤醒和提高了公众文明、安全出行的意识。据警方调查,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初步成为社会共识,“我开车了”成为热门“挡酒词”。一个法律条文彻底改变了一种社会行动,“醉驾入刑”可谓典范。
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历来非常重视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我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占查处总数的13.5%,罚款处罚31.3万人次,暂扣驾驶证28万本。在公安部考评中,河南省公安机关查处的酒后驾驶总量居全国第一,综合成绩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