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郑州市教育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2012-05-16 11:37:06 来源: 中原网
字号  

近年来,郑州市教育局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以推进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为主题,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扶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努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坚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一、规范、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温家宝总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郑州市教育局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规范与扶持,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08年起,郑州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学校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并于2010年办理了初中分校终止办学的手续,初中名校办分校已成历史。针对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郑州市教育局就民办学校加强属地管理、促进和谐发展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谁审批、谁管理、谁服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确保民办学校健康发展。2012年,郑州市教育局会同郑州市财政局出台了《郑州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从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入手,加强学校预算、资产、出资等方面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2011年,郑州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十五条意见。第九条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培训体系。”第十一条规定:“对一次性投资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政府可为其选派不低于学校专任教师队伍2%的比例的在编教师予以支持。”第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医疗保险、学籍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权利。”

二、大力拓展优质教育资源

为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优质特色发展,缓解“择校热”、“大班额”、“上好学校难”等问题,郑州市实施了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2011年,实际投资5.16亿元,通过采取扩建挖潜、一校多区、强校托管、联合办学等4种倍增模式和74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实际增加优质学位2.09万个,其中,高中学位4800个,初中学位6800个,小学学位9300个,市区(不含农村)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从40%提高到了60%。

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的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得到了进一步满足。2011年高中招生,市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人数达13076人,占普通高中录取总人数的57.6%,比2010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一批初中和小学通过资源重组和优质学校成功管理经验的输入,规模效益得到提升,如郑州23中、郑州71中、郑州83中、交通路小学、回民一小、南关小学、金桥小学等已成为老百姓心目中新的名牌学校。

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的实施,推动了学校管理模式的进一步改革,促进了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两种学校管理模式改革的推进。2011年,郑州市在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范围内成立了13个学区,覆盖了城区84所学校;先后成立了7个教育集团,覆盖了33个校区。通过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相关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学区内和集团内所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12所学校建成初就进入高位优质发展轨道;11所郊区学校有效实现跨越式发展。

根据今后一个时期郑州教育改革发展整体部署,市教育局将为期两年的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工程,拓展为五年的优质教育资源促进计划,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郑州教育改革发展的总抓手。通过优质倍增、培优提升、名优民校三项工程的实施,努力实现公平均衡优质特色的教育。

倍增工程对扶持优质民办教育提出了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教师等举措,不断提高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扶持打造一批规模适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优质民办学校。2012年,市教育局实施名优民校工程,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和优质资源输出计划,对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学校,在师资培训、资金奖励、基本建设、公共政策待遇和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扶持。名优民校拿出当年自主招生名额总量的5%用于招收“免费生”(郑州市市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市财政按照学校的收费标准对民办学校给予补贴。

三、坚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郑州市教育局规定:

(一)规范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服务”的原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标准及审批程序,按照“四独立”的要求,切实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数量。

(二)规范招生。坚决制止跨区域招生。坚决制止学校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坚决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坚决禁止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招生。坚决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严格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规定。坚决禁止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假借优质公办学校名义搭车宣传、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误导家长和学生;坚决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三)规范收费。严格要求学校执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严格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坚决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禁止学校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坚决禁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禁止各种变相收费。

郑州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和收费等情况,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规招生现象和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坚决予以查处。郑州市教育局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郑州市教育系统监督投拆电话:

郑州市教育局:66965157、66964270,

邮箱:jiwei@zzedu.net.cn

巩义市教体局:64583569、64353032

中牟县教体局:62195823、62181686

新密市教体局:69823392、69822312

荥阳市教体局:64629378、64602941

新郑市教体局:62693462、69971278

登封市教体局:62877011、62872061

中原区教体局:67628064、67657489

金水区教体局:60116618、63934056

管城区教体局:66335546、66331771

二七区教体局:66980241、66968380

惠济区教体局:63639700

上街区教体局:68921047

高新区教育局:67980135

经开区教育局:66787255

郑东新区教育局:67179893

航空港区教育局:86199138

[作者:  编辑:赵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