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称网帖与事实不符
就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不久,2011年9月29日,商丘市公安局对柳学成、李万均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2012年4月24日,商丘市公安局对李万均进行网上通缉,案情简介显示:柳学成、李万均涉嫌以公司名义伪造欠条及合同进行诈骗,诈骗金额220万元。
李万均在帖子中说:“2011年8月,商丘市公安局突然收到广宇公司举报,称柳学成私刻广宇公司项目部章,又依据一份莫名奇妙的鉴定诡辩称合同约定的劳务费过高,认为柳学成、李万均涉嫌合同诈骗。”
李万均说,2011年8月3日,聚龙公司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但广宇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变更公司名称,应天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法定代表人、注销公司账户,却不告知聚龙公司和人民法院。后来,在法院依法查封了广宇公司一个有70多万元余额的账户时,却突然收到商丘市公安局暂停执行的建议函,称聚龙公司李万均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李万均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河南省高院判决下来至今,公司没有拿到一分钱。
资料显示,广宇公司总部位于商丘市,被商丘市人民政府授予“重点保护单位”。
5月1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多次拨打广宇公司副总经理何丹(音)的电话,但何不接听。
李万均说,本案属于典型的经济纠纷,在两级法院的两审终审判决生效后,商丘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部分民警徇私枉法地插手经济纠纷,知法犯法,强行诬陷我是“诈骗通缉犯”,完全是滥用职权,理应被立即解除公职,并严肃法办。
5月15日,商丘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李万均网帖与事实不符,公安机关正在加大力度办案,会及时发布消息。”
记者问:“网帖与哪些事实不符?”
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其他情况我们也不掌握。”
本报北京5月15日电
[作者: 编辑:刘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