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称赔偿证明表述含糊 自己眼花了
对于“据”“称”二字的奥妙,陕县法院难道真不明白?审判长水涛表示,判决和事实不符,主要是因为湖滨区法院提供的赔偿证明表述含糊,而当时自己“眼睛花了”,
水涛:他是这样写了个东西,就是说能保障赔偿90万最少。
记者:那咱们就认定已经赔了?
水涛:他证明写的有点含糊,我眼又花,我一看能够及时赔偿,他写错了,我们应该一个字一个字的扣。
受害人家属聘请的律师毛转江指出:不论有没有“据称”两字,陕县人民法院都应该核实被告人的赔偿收据,如此草率判决极不负责任。
毛转江:他这个湖滨区法院和陕县两级法院,或者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的。湖滨区法院出的这个证明,可以说是不伦不类,而陕县法院根据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证明,把它变成已经赔偿,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目前,陕县人民检查院已经向陕县人民法院提出纠错意见,认为本案判决与事实不符,陕县法院决定启动法律审判监督程序,本案或将再审。(记者吴喆华 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