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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2011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2012-04-09 10:36:00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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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

  ——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市政府及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阳光政务,率先在网上开通了“重庆阳光政务有问@市长在线”平台,搭建起了政府与市民沟通交流的桥梁,实现了市民与市长零距离沟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抓好决策公开、行政审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国首创的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被中央政法委列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社会管理创新重大项目,向全国推广。市司法局建立了“阳光政法”查询终端系统,将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程序等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在监狱劳教系统推行“阳光监所”建设,在原有的监所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开展了“监所公开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执法透明度。全年市政府公开信箱收到群众来信134574封,办结88461封,办结率达81.4%。2011年10月,北京大学公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报告(2010-2011年度)》中,重庆位列省级政府第三位。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重庆市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市政协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通报制度,其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农户万元增收、微型企业发展等事项16件,向市政协专题协商和通报情况6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办理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858件,满意率达98%以上,及时办理率达100%。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市政府与市高法院联合举办了重庆首届“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论坛,加强了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促进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暂行规定》等文件,完善了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由《办法》施行前的1%左右提高到目前的6.9%,其中,市政府派出机构北部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市级部门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件。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等10多个部门还组织旁听了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有效地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年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7件,市级部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46件。

  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2011年12月,在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上,黄奇帆市长强调,推进民主法治最关键的环节是抓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并指出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着重从八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目标,2014年在西部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三是依法创新,各种创新行为要形成制度,转化成体制机制,形成有序的管理体系。四是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民主审议等开门立法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立法水平。六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责、执法文书等都要严格规范。七是加强行政监督,有权必有责,有过必追究。八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监督。

  ——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法治政府宣传工作。2011年3月,我市首次开展了“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5万余份,开展现场法制咨询4.6万余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及培训700余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2年是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让我们在中共重庆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开拓进取,务实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重庆建成行政效能高、社会秩序好、发展环境优的城市,努力实现重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作者:姚培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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