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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公民道德建设“双十优”评选须知

2012-04-09 09:03:16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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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公民道德建设“双十优”评选活动,经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地考核、民主测评,确定了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等14个“双十佳”候选单位、李爱民等15名“双十佳”候选个人,以及郑州市救助管理站等15个“双十优”候选单位、徐亚平等13名“双十优”候选个人进入公示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现通过《郑州日报》、中原网、《郑州广电报》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先进事迹简介详见今日《郑州日报》、中原网、《郑州广电报》)进行公示和群众投票。

  一、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候选单位和个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其在职业道德或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存在异议,均可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原西路233号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邮编:450007,电话: 67182687,67185119)。

  二、投票方式:

  1.网上投票。登陆中原网(网址:https://www.zynews.cn),可参与网上投票。

  2.短信投票。编辑短信“65加所选单位代码或个人代码”发送到106200028(移动、 联通、电信),信息费 1元 / 次,不含通信费。如:候选单位代码为“01”,编辑短信 6501 发送到106200028。每个手机号码对单位或个人均可投票10次。

  3.报纸投票。从《郑州日报》、《郑州广电报》公示的候选对象中选出“双十佳”单位和个人各10个(名)、“双十优”单位和个人各10个(名),将选票中候选对象序号所对应圆圈涂黑(多选或少选视为无效),详细填写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剪下选票并贴在信封背面(复印票、信封内票无效)寄至“双十佳”、“双十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为候选单位和个人拉票,欢迎各界群众和社会舆论予以监督、举报,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该单位或个人本年度评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

  三、投票截止时间:2012年4月15日24时(报纸选票以投寄邮戳为准)。

  四、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活动,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抽奖方式从有效选票中抽出参与奖200名,各奖精美礼品一份。

  市“双十佳”“双十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

[作者: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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