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广州男性更慷慨 该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7%
去年8月最高法院颁布《婚姻法解释(三)》(下简称“婚三”),其中关于婚前贷款购房、父母赠房、夫妻之间赠房等相关问题的解释,引来诸多争议,甚至有人质疑还能不能相信爱情。昨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国内婚恋网站百合网联合发布的《广州市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近半广州单身青年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同时,广州男性在房产上表现得更慷慨,72.4%的男性愿意在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7%。专家认为,"婚三"只是为法官在判决案件提供了一种操作规范,而婚姻永远都应以感情为基础。
案例
既成一家人加名又何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广州人觉得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财产的分割和权属不会影响双方感情,也不会成为感情破裂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不少婚姻因财产纠纷而触礁,也有不少情侣在婚前就因为财产处理问题产生矛盾,甚至因此分道扬镳。
在广州一家外企工作的任建,在一个星期前,终于将相恋了4年的女友娶回了家。他说,妻子根本没要求,他就将自己在婚前购买的两居室加上妻子的名。“在没结婚前,我天天祈祷女朋友同意在我所有的财产上加上她的名呢!我们一结婚,我就乐颠颠地去房管局把她的名字加上了。”任建说,“她愿意嫁给我,是什么财产都换不来的。两个人决定结婚,本来就意味着两个人从此分享彼此的一切,一套房子算什么呢?”
任建说,妻子研究生毕业工作刚一年,几乎没有什么积蓄。所以,根本不可能参与买房。“但是她带给我、给我们这个家,带来的幸福和爱同样也是一种财富。”
几年感情抵不过一套房
“想想真是悲观,几年的感情抵不过一套房子。”28岁的广州女白领王小阳,3年前与外省男子李大同相识相恋,今年正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可是,就是购买婚房这一关,让他们的感情走到了尽头。
王小阳说,男朋友一家对“婚三”了解得“很透彻”,知道婚前购房,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产权就归谁。所以,在他们两人决定买房时,李家就提出要求,首付男方家出,房产证上只写李大同的名字。“既然他们家一定要出首付,就让他们出呗,房产证写他的名字我也无所谓。”王小阳说,可是,李家很快又提出了新要求,“因为他们家拿不出50万元的首付,所以,让我们家先借他们50万元,然后以他们的名义付首期,房产证上还是只写李大同的名字。”
王小阳的父母自然不同意,她自己也觉得憋屈。矛盾由此越积越多。最终落得个劳燕分飞的结局。
调查结果
近半广州单身青年接受婚前财产公证
据介绍,本次调查对1622名广州人的择偶观、恋爱观、婚姻观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女性占50.7%,男性占49.3%;80后及90后占65%;未婚人士占76.7%;将近80%拥有大专以上学历。
调查显示,广州市8.2%的人完全不知道《婚姻法司法解释三》,41.7%的人听说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但具体内容不是太了解,43.0%的人基本了解,7.0%的人很关注。调查还显示,49.0%的单身人士接受婚前财产公证,13.3%的单身人士不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37.7%的人持中立态度。
过半广州女要求在男方购买房产加名
数据还显示,广州男性在房产上表现得更加慷慨。如果男方出钱购买房子,27.6%的男性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但高达72.4%的男性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全国平均只有60.7%的男性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与之相应的是,如果是男方出钱购买房子,48.9%的女性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51.1%的女性不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与全国平均40.6%的女性要求男性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相比,显然,广州女性对对方房产的要求更高。
律师观点
“婚三”是对感情的一种检验
“婚三”出台后,争议一直未断。甚至有人认为,“婚三”让婚姻从原来的情感共同体变成了经济共同体,各种关于财产的规定,让婚姻显得越来越功利。
对此,广东省妇联权益部律师王飙尘解释,“婚三”只是为法官在判决案件提供了一种操作规范,照顾到了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比如,现代社会闪离率比较高,而他们当初结婚的房子,很可能就是父母花了一辈子积蓄买的,如果对方通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就获得了这套房子的一半,对购房一方的父母也是不公平的。”
“法律的归法律,感情的归感情。”王飙尘认为,婚姻永远都应以感情为基础。如果两人的感情足够好,‘婚三’就不会对两人的婚姻有冲击,相反,如果结婚当初,就有一方有着较强的目的性,那么婚姻就有可能受影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婚三’反而是对两人感情的一种检验。如果为了财产的分配而斤斤计较,甚至分手,说明两人爱得不够深,感情经不起考验。” 记者黄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