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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放宽公租房准入标准 专家:贴近需求上下功夫

2012-04-05 11:09: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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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正是“他们的”救星。(资料配图)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刚刚毕业,收入不低,但又没有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会“夹心层”。公共租赁房正是他们的救星。然而,推行已有3个月的河南郑州公租房,却备受市民冷落,至今房屋空置率竟高达90%以上。

  准入门槛过高,一些市民被公租房拒之门外,而所处地段偏远,又使得一些市民主动放弃公租房。针对这一窘境,近日,郑州市宣布,放宽公租房准入标准。降低门槛,能否拯救寂寞的公租房?

  去年刚刚大学毕业的小王,住在郑州市花园路上的关虎屯村。这个城中村由于地段繁华、而租金又相对便宜,成为不少刚就业大学生和务工人员的租房首选。

  小王:现在我和我朋友合租,一个月差不多680块钱,现在租这个房子主要是因为离我单位比较近,但是我们这里的治安也不是特别好。

  小王说,现在住的地方,虽然租金不贵,但人口密度大、人员成分复杂。如果不是公租房离市中心太远,她更愿意租一套公租房。

  去年年底,郑州市面向社会公开配租首批1353套公租房。然而,由于大部分房源离市中心过远,公开配租3个月以来,通过申请和审核的不足百人,房屋空置率高达90%以上。

  郑州市民:我工作是在市区,这些公租房的房源特别得远,非常得不方便,我宁愿去租别的地方的房子离我工作近的。

  此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700元”、“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单位集中申请”等条件,也挡住了很多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郑州,像小王这样新就业的大学生不在少数,他们既没有钱去买商品房,月收入又略高于公租房的准入门槛,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为改善这种局面,郑州市房管部门近日决定,放宽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郑州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申请收入条件由月工资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5倍,逐步调整为月工资低于城镇最低保障标准的6倍、7倍、8倍,先让最困难的人员先进来,然后逐步一个调整。按照8倍这个原则,相当于2010年全市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同时,房管部门计划将“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让符合条件而单位又没有集中申请计划的申请者能够自行申请。在户籍、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期限等方面的限制也将逐步放宽。

  冯荣智:将新就业职工住房申请条件,由“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共有住房”调整为“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由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此外,今后河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将实行“三不”制度: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基础设施配套的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基础设施配套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预售手续。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李晓峰教授认为,公租房要建立“市场接受度”,还要在租金价格的合理性、配套设施如何跟进、准入门槛如何贴近需求上下功夫。

  李晓峰:放松了一定的标准,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如果这次下调覆盖面还不够,我觉得政策还可以再次调整。今后在整个国家安居保障工程里边,公租房占的比重会越来越高,在位置、配套、建筑质量方面不能打折扣,租金应该是高于廉租房但是比市场租金要低,我个人觉得应该往下面走,而不应该往上面靠。

  目前,郑州市房管部门正在积极协调物价、财政等部门抓紧制定租金标准,原则上租金标准将依据同地段、同区片、同品质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分项目确定。 (记者穆迪)

[作者:胡可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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