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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4月起施行《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

2012-04-05 10:4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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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政府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南京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南京市颁布的第一部以“侨”为主题的政府规章。

  《办法》共36条,主要内容包括:规范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身份界定;鼓励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及其境外亲友回宁创业,捐助公益,吸引其中的高层次人才来宁发展;确保华侨的市民待遇以及维护外籍华人在南京市投资创业和工作发展的相关权益;对早期归侨、侨眷给予适当照顾等。

  《办法》在权益保护范围上,从传统的归侨、侨眷扩大到华侨,并适度延伸到外籍华人;在权益保护基础上,吸纳了南京市近年来出台的“人才引领”、“创新驱动”的政策措施,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新创业。

  南京市侨办副主任崔明兴介绍说,南京是一个与海外侨胞联系十分密切的城市。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一直是推动南京市经济发展、促进对外开放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力量。《办法》的制定立足于南京市情、侨情的新变化,回应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等涉侨群体的新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法治、开放的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侨界资源特别是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来南京发展。当前中国国情发生很大的变化,华侨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出国新一代华侨,外籍华人大量回国投资创业,对国内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据去年侨情调查统计,南京市现有涉侨群体“双十万”,即现有归侨、侨眷及长驻的外籍华人、华侨约10万人,原籍南京或与南京市渊源的海外华人华侨约10万人。南京市与海外华人华侨的联系日益密切,前来南京创新创业的华人华侨专业人士不断增多,目前南京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98%、江苏“双创人才计划”80%以上、南京“321人才计划”的70%以上,都具有华侨、外籍华人、归侨的身份,华侨、外籍华人构成南京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主体。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南京集聚更多的海外涉侨资本、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为南京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贡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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