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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网上公开叫卖三亚保障房 30万买70万转手

2012-09-12 13:53:00 来源: 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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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心家园”是三亚的保障性安居项目,然而,这一旨在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民生工程近日却被人转手交易。日前,网友爆料称,网上叫卖保障性住房现象火爆,南岛晚报记者暗访调查发现,三亚一男子花6万元从熟人手里购得“同心家园”三期一套总价30万的经适房“指标”,然后通过二手房中介在网上叫卖70万元。按规定,经适房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网友爆料有人网上公然兜售“同心家园”保障房

  据网友小李向记者爆料,他在浏览国内一家分类信息门户网站时发现了不少公然兜售三亚市“同心家园”项目房产的网帖,其中兜售新房、二手房的应有尽有。小李告诉记者:“‘同心家园’是三亚市保障性住房项目,业主申请到购买资格后公开在网上叫卖,显然违背政府保障民生的目的,也反映出保障房分配监管环节存在问题。”

  记者同样以“同心家园”为关键字,在这家网站三亚房产板块进行搜索,果真出现众多三亚市“同心家园”项目房源的兜售信息。据记者统计发现,相关售房信息达20余条之多,仅8月份发布的最新出售信息就有2条,其中新房和二手房出售各一条。而另一家网站上,记者搜索“同心家园”后,赫然出现7条相关售房信息,8月份发布的有3个二手房源出售。

  据显示,这些网上兜售的房源大多来自 “同心家园”一期。网帖大部分描述所售房源可以销售,或说明5年后才可以办证过户,现在只能签合同等。但个别兜售网帖在房源描述的产权项上标明为“经济适用房”。

  记者暗访

  据了解,三亚“同心家园”一二三期工程共提供经适房、廉租房、教师住房以及安置房等共4928套,目前“同心家园”一期、二期已经入住,三期即将交房。众多网帖兜售的“同心家园”项目房源是否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又是否涉及违规私自交易?为调查清楚,记者从网帖入手,以购房者身份展开暗访,结果发现三亚一张姓男子买来“同心家园”三期一套经适房“指标”后,又通过二手房中介,公然在网上兜售。

  一男子70万叫卖“同心家园”经适房

  9月2日,记者在国内一家分类信息门户网站上注意到了一条题为“同心家园入住率全市最高,个人2房急卖,不看后悔!”的网帖。该网帖7月11日发布,兜售的“同心家园”项目房源,总面积100平方米,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70万元。根据网帖留下的经纪人手机号码,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联系到该套房源的经纪人谢先生,向其表达购房意向,并希望能联系房主一起去看房。

  当日中午,在“同心家园”一期,记者见到了供职于三亚某房产中介的谢先生。对网帖上兜售的房源具体在“同心家园”几期,谢先生也不清楚,但他表明,该套房子属于经济适用房,由卖主张姓男子从他一位朋友那买来的“指标”,这类房源交易跟商品房不一样,如果记者现在买,只能在5年后办理过户。初步了解情况后,谢先生对记者称,已联系好卖主张某,约定当天下午由张某带记者和谢先生一起去现场看房。

  卖主急售经适房为套现自建别墅

  当日下午,记者见到卖主张某。张某介绍,他的房子在“同心家园”三期。在其带领下,记者一行来到“同心家园”三期实地看房。看房过程中,张某说,他是三亚籍人,住在海棠湾搞养殖,并经营一家海鲜店,他要出售的房子在“同心家园”三期其中一栋的1层1号房,10月份就可交房领钥匙,原总房款大概30多万,目前张某已交了15万房款,现以总价70万元出售。张某描述出售经适房的原因说,这套房原打算自己搬过来住,但因海棠湾那发展形势很不错,便不想搬到荔枝沟,且作为三亚本地人有现成的宅基地,所以想在海棠湾正对着蜈支洲岛的海边盖一栋4层的别墅,但建房资金不够,因此急于出手套现筹集资金,要求购房者全额付款。

  张某坦承,他要卖的房子确实属于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是从一位朋友那买来的。如果记者想买,需等5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届时保证提供相关证件,确保顺利过户。由于“同心家园”三期目前正在装修,很难确定张某兜售的经适房具体是哪一套,在看完一套户型与张某的经适房相仿的房子后,记者表示需核实该套经适房是否真的归张某所有,要求张某出示经适房原申请者的选房卡以及购房合同等作为证明。张某表示没问题,但选房卡和合同没带在身上,需回海棠湾家里去拿。

  6万元买来经适房“指标”

  9月3日中午,张某通过经纪人谢先生约记者前往三亚湾一家咖啡馆核实经适房的所属情况。记者前往咖啡馆看到,张某为取得记者信任,顺利促成此单交易,带来了他的朋友李女士,并介绍他兜售的经适房“指标(购房资格)”就是从李女士手里买来的。

  随后,张某避开李女士,将记者拉到旁边的一张桌子,才向记者出示该套经适房的选房卡原件和一份 “买卖房协议”复印件。选房卡上显示,张某兜售的经适房位于“同心家园”三期10栋1层1房,申请人为李女士,选房卡上时间为2010年9月。而那份“买卖房协议”证明,李女士以6万元的价格,将申请到的经适房“转让”给了王某,协议时间落款为2011年4月。张某介绍说,协议中的王某是他的妻子。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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