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300年老宅继承人为摘“文保”帽子 欲告县政府

2013-07-16 10:04:00 来源: 中安在线 
字号  

  旌德县文物保护单位肇修堂

  按常理来讲,自家老宅评上文物保护单位,理应是光宗耀祖的事。然而在旌德县庙首镇,一幢300年老宅的继承人为摘掉自家老宅县“文保”帽子,欲将旌德县政府、文物部门告上法庭。这是怎么回事?

  【背景】 300年“大宅门”风雨飘摇

  肇修堂位于旌德县庙首镇太白村,是村里保存最为完好的古宅,即便倒推300年,这座占地1300平米,做工精细的建筑也是大户人家的象征。

  吕锡宝是肇修堂第七代传人,他介绍说,整幢建筑砖木结构,坐北朝南,由正中主厅、东西侧楼组成。屋檐处还保留着独特造型的木雕,堂屋里太师椅、八仙桌一应俱全。 “3个大门,14口天井,上下楼有64间房。 ”土改时,肇修堂的产权出现变更,吕家老宅住进外姓人,产权被分割为11份。

  经过300年的风雨,肇修堂严重老化。往年房屋漏雨或老化,都是吕锡宝和其他业主自行维修。2011年西侧客厅马头墙发生倒塌,东面的墙体也出现了七八公分的裂痕。

  面对日益损毁的老宅,吕锡宝找到旌德县负责文物保护的文广新局。几经交涉,县里拿出11万维修款。吕锡宝原以为老宅终于能好好修一下了,结果却出乎意料。他指着一处被两根木头撑起的木雕说,维修应修旧如旧,但经过这次修理,很多原物遭破坏。

  【疑问】剩下的维修款哪里去了?

  吕锡宝说,2011年县里拨款11万作为维修经费,维修时花了4.9万元,时隔两年,他多次争取剩下的维修经费,却得不到回应。

  维修款项去了哪?记者多方采访,得到的说法却各不相同。旌德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江建新表示,2011年县里了解情况后,由县政府出资5万,县文广新局出资3万,庙首镇出资3万对肇修堂进行修复,一共11万元。但庙首镇相关工作人员否认了11万维修款的说法,表示维修款实际只有8万元,因为当年庙首镇政府拿不出3万元。是否如吕锡宝所说,维修时仅花4.9万元呢?该工作人员称确有其事,剩下3万元还在当地社区账上。

  【诉求】希望取消“文保”称号便于古宅出售

  吕锡宝说,肇修堂占地1300平米,他和其他业主难以维护,而文物部门的做法,他们也不认可。政府“不问津”的房子,却是很多买家眼中的香饽饽。曾有一个上海人找到他,说可以在上海专门开辟一块土地,让肇修堂“重获新生”,对方开出1000万的价格购买肇修堂,并拿出了详尽的保护方案。 “防潮、防蛀,还有详细的规划图。我想到的别人想到了,我没想到的别人也想到了。 ”

  吕锡宝把卖古宅的想法和肇修堂其他业主商议,大家一致同意,与其让吕氏老宅毁在自己手里,不如忍痛将它卖给真正能保护它的人。

  今年5月份,吕锡宝正打算交易,被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叫停,理由是县文物保护单位不能迁出所在地。 “他们不保护老宅,又不允许别人来保护,凭什么? ”吕锡宝拿出一纸诉状,原告为吕锡宝和其他业主,被告为旌德县人民政府。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撤销肇修堂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行为;判令被告理赔11户业主财产损失8万元。吕锡宝说,诉状多次交由旌德县法院,对方一直未受理。

  【回应】古宅不得擅自出售

  对于文物部门不作为的说法,旌德县文广新局副局长江建新并不认可。他说,在肇修堂的保护上,政府和文物部门做了不少工作。去年11月,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古民居保护工作会议,县政府和乡镇签订责任状。

  江建新表示,5月底文广新局工作人员找到肇修堂各个业主,告知其政府准备招投标,找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对肇修堂进行全方位维修。当时业主们都同意了,让江建新始料未及的是,没过一个月大家又提出要撤销县级保护。

  江建新说,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肇修堂如果得不到县文物主管单位批准,擅自出售是违法的。 “县保就必须就地保护,异地保护是不允许的。即便没有文保的帽子,像肇修堂这样的古宅也不能自由买卖。根据《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迁移古民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报省政府批准。不属文保单位的古民居,也应经县(市、区)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安徽商报 陈泽展、韩畅)

[作者:燕磊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