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从9月1日起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让困难群众看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避免出现“等钱救命”。昨日,省发改委消息称,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三份关于医改的文件,省医改办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省政府批准下发的这三份文件分别是:《福建省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省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即使困难群众身份不明,暂无支付能力,但只要其出现紧急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救助责无旁贷。此举将避免由于“等钱救命”等原因而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全省将分级设立基金,省级、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福州站 记者 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