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7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就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以下简称“名镇名村”)示范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特色景观资源保护,进一步推动特色发展,逐步提升名镇名村综合服务能力,做好第三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推荐工作。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核心景观资源登记。
通知提出,各地要保护和挖掘特色景观资源,确定和登记上报核心景观资源,建立核心景观资源评估检查工作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名镇名村完善总体规划,制订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名镇名村确定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独特自然和文化核心景观资源,并于今年9月30日前,通过“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网”上传核心景观资源现状影像(图片)、简介以及保护措施等内容,完成核心景观资源登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今年第4季度对本地区名镇名村核心景观资源保护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要在今年年底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对未按期完成核心景观资源登记、保护工作不力的名镇名村,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名镇名村资格。
通知明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小城镇和村庄创建名镇名村示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制镇、乡、村作为名镇名村候选推荐给住房城乡建设部,每省(市、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明年上半年集中增补确定一批名镇名村示范。今后每隔两年对名镇名村示范进行一次调整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