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云南网金碧坊发表帖子,称“曲靖富源城管竟参与强征土地、强拆民房”,4月23日,经云南网记者向曲靖市富源县政府求证,政府新闻办称“城管是在查处违法建筑”。
网民:城管强拆民房,殴打老人
4月11日,网民@绝对转载在云南网金碧坊发布《曲靖富源城管竟参与强征土地、强拆民房》的帖子,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镇外山口办事处未经土地经营权人同意将现新环保局对面的土地征用给私人老板张某、朱某,补偿标准为土地2万元每亩,房屋为450元每平米,农户不同意其征用。
网帖表示,农户董某、张某2003年取得富源县国土等相关的审批许可,取得了建房许可证,并于当年建设好了房屋,一直居住至今,处于生活居住的需要,2003年年底加盖了一个厕所,一间用于张某居住用的石棉瓦房子。2013年4月9日下午,富源县城建局约20人强行控制住农户董某、张某,未向当事人出示任何执法证件,以及未向当事人开示任何行政处罚文书,使用一台装载机,两台中型挖机强行挖除农户房屋,持续时间为2小时。期间张某受到城管人员的殴打。报警后警方不出警,事后求助信访办、城建局也无果。
官方回应:农户无证擅自建房,城管拆除违法建筑
4月23日,曲靖市富源县政府新闻办回复称,经县住建局、国土局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事件的原因是 2012年6月1日,城建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外山口社区汤家屯村时发现董正云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董正云户所建房屋属违法建筑,城建监察中队现场对董正云户下达了《城乡建设监察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董正云户停止一切违法建设活动。
后董正云户继续施工,于2013年2月9日凌晨把房屋一层用水泥浇灌了。
城建监察中队于2013年2月17日对董正云户下达了《建设行政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当事人现场签收了法律文书并在建设行政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限期董正云户于2013年3月3日前拆除全部违法建筑房屋,故4月9日县住建局组织城管人员开展了拆除违法建筑事实。
农户土地被征用,补偿标准按规定计算
针对土地征用情况,富源县政府新闻办表示,位于富源县中安镇外山口社区的土地,于2009年8月18日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该地块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批准用途为商住,于2009年12月10日云南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得该地块的土地使有权。该地块的征用和补助标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测算和补偿。
本网将继续关注该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