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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已会见辩护律师 未对案件结果提明确要求

2013-04-11 04:33:00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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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刘志军被控两罪

  据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帮丁羽心获巨额非法利益

  2011年2月12日,新华社报道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随后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部长职务。12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7·23”事故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2012年1月7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中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新华社报道,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钱列阳被指派为其辩护

  记者获悉,刘志军的辩护律师是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是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钱列阳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曾承办过刘晓庆涉税案、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等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对于案件相关信息,钱列阳表示,由于案件刚刚公诉到法院,他目前尚未看到起诉书,随后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据了解,钱列阳此前已会见过刘志军,但刘志军对案件结果并未提出明确要求。

  记者了解到,刘志军家属曾想委托高子程及戚晓红两名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但刘志军后来解除了委托关系。提及原因,高子程说:“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后来他说组织上给他推荐了一个不收费的律师,他就用那个律师了。”

  晨报记者 颜斐

  轨迹

  2003年3月,刘志军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4年,刘志军主持完成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

  2007年,刘志军主持中国铁路实现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机车后9至17号列车车厢脱轨。事故导致70人死亡,416人受伤。

  2008年10月,刘志军要求各单位推进铁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

  2009年,刘志军因“4·28”铁路事故被国务院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免去其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晨报记者 颜斐

  ■刘志军简历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职务。

  2012年5月,中央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是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作者:卢岩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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