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啥叫“大病”:花钱多的病,不限病种
2012年8月初,我省全省医改工作会曾提出,要全面推进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工作,并将肺癌、食道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而此次于4月1日起在我省四个城市率先试点的大病医保,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对比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来判定是不是大病。换句话说,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通俗地讲,就是指“花钱多的病”。
花多少钱算“花钱多”:大于等于扣除伙食费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
省发改委解释,我国现行制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如果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就会形成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
换算成我们国内相应的统计指标,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根据河南省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我省2012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524.94元。
能“报销”多少:在医保已报销的基础上再报销50%以上
省发改委称,大病保险对这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将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省发改委强调,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并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不过,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如果患者治疗中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哪些人能享受该政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根据《实施意见》,大病保险保障的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据省发改委介绍,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对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省发改委称,试点地区各自的起付线分别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确定。
省大病保险将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4个试点地区需结合地方实际,对出资金额、分段报销比例等进行测算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