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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试点大病医保 医保已报销基础上再报销50%以上

2013-04-01 07:58:28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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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昨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称,2013年我省将选择洛阳市、安阳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选择郑州市、新乡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从4月1日起启动实施。

    根据试点情况,逐年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基本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覆盖。

    背景

    国家去年出台指导意见

    江苏、湖北等地已陆续落实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河南保监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是我省推行大病救助后的又一利好。

    据了解,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已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目前,江苏、湖北等地已经陆续开展试点。

    河南省今年将选择洛阳市、安阳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选择郑州市、新乡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并从4月1日起启动实施。

    自我国医改实施以来,虽然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2年12月底,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合)率分别达98.2%和97.7%,但老百姓患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然比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大疾病可能会使一个家庭一蹶不振。

    省发改委称,能不能看得起病,这是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问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根据试点情况,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15年基本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覆盖。

[作者:王俊伟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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