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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男子在南阳监狱医院遭误诊病危 被送回家后死亡/图

2013-03-23 08:08:25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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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称监狱多名工作人员负有责任

  3月7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王涛接受了记者采访。

  王涛表示,南阳监狱医院在黄建军入狱体检时就已发现他患有精神病,并为其进行治疗。南阳监狱第二监区原狱医一直运用中成药为黄建军治疗精神病,黄建军病情相对稳定。

  王涛告诉记者,张光景大专毕业,进入南阳监狱医院之前在外行医。2011年10月,拥有中医行医资格证的张光景经过考试,被录入南阳监狱医院,成为该院主治医师,开始用“氯丙嗪”为黄建军治疗精神分裂症。

  记者问:“张光景作为一名具有中医行医资格证的医生,他是否具有精神病治疗的知识和经验?又是否具备精神病药物的处方权呢 ”

  王涛表示,办案人员在南阳监狱医院调查张光景对黄建军的用药情况时,南阳监狱医院只向他们提供了数张2011年12月开具的处方,并未完整提供其他处方。在这几张处方上,张光景为黄建军开具的“氯丙嗪”并未超过规定剂量。张光景称,此前他为黄建军开的“氯丙嗪”也低于规定剂量。由于“氯丙嗪”副作用较大,肝肾功能较弱的病人应禁用或慎用。但南阳监狱医院称没有保存相关材料,也无从证实张光景为黄建军开具药物前进行过相关检查。

  同时,病人在服用“氯丙嗪”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小板、心电图。对此,张光景称,他定期为黄建军检查心电图,但由于南阳监狱医院配置简陋,没有其他相关的检查设备,就没能为黄建军进行其他检查。同时,南阳监狱医院也未能提供张光景为黄建军做的心电图检查报告。

  黄建军的病友对检察官说,自从张光景让黄建军服用“氯丙嗪”后,黄建军的身体日渐消瘦,脸色发黄,水饭不进,甚至会抽搐发抖。在此期间,黄建军也提出到条件更好的医院进行检查,但均被张光景拒绝。

  对此,张光景接受调查时称,由于黄建军是在押犯人,为其申办到监狱以外医院检查的手续非常繁琐,且风险较大。南阳监狱对待这类情况有一个惯例,不到犯人病情危急时,不带他们去监狱外的医院检查。他只是遵守惯例。

  2012年1月19日,黄建军被送进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当天,该医院就向黄建军下了病危通知书。1月20日,黄建军转入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但南阳监狱不应要求张光景为病危的黄建军办理出院手续,更不应该将黄建军送回家中,且不向他的家人告知黄建军已病危的事实,从而延误了黄建军的抢救时间。即便是进行保外就医交接,也应该是在许昌市或许昌县内的医院交接。”王涛称,黄建军的死亡,南阳监狱多名工作人员都负有责任,不仅仅是张光景,但难以对多人进行起诉。“之所以单单起诉张光景,是因为张光景责任较大,我们将其作为代表起诉。之所以未起诉南阳监狱,是因为渎职罪的前提是主观故意,但经过我们调查,南阳监狱并非主观故意。”

  “我们认为宛城区人民法院量刑较轻,不应免予刑事处罚。”宛城区人民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检察院负责定罪,法院负责量刑,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张光景犯有玩忽职守罪,已在定罪上尊重检察院。我们如果再抗诉,极有可能被南阳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一旦如此,将置我们于尴尬地位,并且不利于将来开展工作。”

  该工作人员说,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张光景免予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家属进行民事索赔。“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南阳监狱以及张光景进行赔偿。”

  3月6日上午,记者致电南阳监狱纪委一位干部。该干部称张光景拥有精神病药物的处方权,现在依然在南阳监狱医院正常上班。南阳监狱医院依据南阳市医学会做出的医疗鉴定报告,对黄建军的死亡承担次要责任,他希望黄建军的家属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索赔。3月6日下午,南阳市司法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3月14日,记者向南阳市司法局和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发出书面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未获得两家单位的回复。 本报郑州3月21日电

[作者:记者 韩俊杰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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