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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开区土地规划滞后两年公示 网友质疑走过场

2013-03-21 09:06:28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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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下午,经开区管委会公示了潮河以南土地项目,文中却显示公示期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2月1日”。

3月20日上午,潮河以南的土地规划公示时间竟从“2013年3月13日”穿越回了“2011年11月2日”。

中原网讯(记者 詹煜)近日,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则土地规划公示玩起了“穿越”,明明公示期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2月1日”,却在两年后2013年3月13日才公示出来。网友质疑这种严重滞后的公示纯属走过场,侮辱人民群众的智商。对此,经开区回应是工作上的一个失误,随后很快修改了发布日期。对此说法,网友们表示无法信服。

经开区土地规划公示滞后两年 遭网友投诉

3月19日上午,网友“王局长”以《郑州经开区领导,你们一定会摊上大事》为题,在心通桥发帖,反映了经开区3月13日发布的土地规划公示,公示期却是在两年之前。

“2013年3月13日公示的地块,公示期却显示为‘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2月1日’。时间过去两年了,还公示什么啊!”

网友“王局长”上传的网页截图显示,3月13日下午4时12分,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对潮河以南、经开第十七大街以东、四港联动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区域的土地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公示中显示,“公示日期为30天,自2011年11月2日—2011年12月1日。”

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回应系工作失误

3月20日上午,中原网记者登陆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现潮河以南、经开第十七大街以东、四港联动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区域的土地规划公示时间,又从“2013年3月13日”穿越回了“2011年11月2日”。

3月20日下午,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规划办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回应,他于3月19日发现该土地规划公示错误,因此进行了修改。

“这是我工作中的一个失误。3月13日,本来要公示一个河南电视台的项目,我误把以前潮河以南、经开第十七大街以东、四港联动大道以西、南三环以北区域的老项目传给了经开区管委会信息中心。”

网友质疑职能部门对待公示形同儿戏

随后,记者查询了经开区管委会官网近期的土地规划公示,3月1日至今都没有河南电视台相关的项目公示。

对于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规划办“失误”一说,网友们并不信服。

一位网友说,“政府网站进行土地规划公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规划办的工作人员怎么可能没对公示文件仔细核查,就传给区里呢?这位工作人员的说话,未免也太牵强了吧。”

“该公示时不公示,过了公示期却乱公示,经开区你在是侮辱人民群众的智商吗?如果不想听群众意见,你可以不公示,但万不可对待严肃的公示如同儿戏。”

[作者:记者 詹煜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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