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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房合一” 分级补贴/图

2013-03-05 19:32:41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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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花园小区的宿舍型公租房。

宏光花园小区有7栋楼都是公租房项目。

 

公租房申请标准为家庭月收入2280元 以后调为3040元

冯荣智介绍说,郑州目前将公租房申请标准定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倍,“十二五”期间计划调整为8倍。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供应、住房需求以及资格申请情况,将公租房申请者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月收入标准以及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月工资标准,逐步由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2280元)调整至8倍(3040元)。”

冯荣智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也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本人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或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在郑州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按照规定,上述申请家庭净资产还应低于规定标准,目前为16.42万元以内。”冯荣智说。

据冯荣智介绍,公租房资格个人申请认定程序为: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单位申请认定程序为:按照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和轮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规定执行。即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应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

[作者:记者 詹煜 实习记者 王东胜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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