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兰州雁滩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一辆运送幼儿园孩子的面包车无校车使用资格,驾驶员也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雁滩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宁某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被记满12分,使用这辆车的阳光幼儿园也将被处罚。
2月28日17时30分,雁滩公安交警大队线路民警在兰州市城关区新港城什字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里面坐满了孩子,但车身上没有任何校车标志,遂立即拦停。据了解,2012年8月底,该校车所在幼儿园向雁滩交警大队申请停止接送孩子,做普通客车使用,并上交了校车通行证、校车准驾证、季度检验卡等,且提出取消校车使用资格。时隔半年多,该幼儿园又将该车辆作为校车使用。(记者文洁通讯员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