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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县城和重点镇应是新型城镇化重点

2013-02-25 11:23:00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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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城镇化基础调研

  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存在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抵触情绪,部分县、镇(乡)政府对新农村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尚未理出头绪

  中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和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一个治国新思维,牵一发动全身,具有纲举目张的战略统揽作用。

  新型城镇化究竟“新”在哪里?中央明确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要“趋利避害”。但是,究竟避什么害?害到什么程度?地方仍缺乏足够深入的调研。

  新型城镇化要少走弯路,宁可把前期工作准备得充分一点,也要把实际的情况和面临的困难调查清楚,把本质和规律掌握准确,把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才能成竹在胸,全局在握。

  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新型城镇化大调研,不仅是一个战略与策略选择,而且直接关系稳增长、调结构和转方式的得失成败。

  新型城镇化需要解疑释惑

  我在河北、广东和安徽等地调研发现,基层对新型城镇化的理解存在很大偏差,迫切需要释疑解惑。突出表现在:

  地级以上城市普遍抵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认为这个提法不切实际。

  县、镇(乡)一级对新农村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理不出头绪,大多认为还是换汤不换药。

  新型城镇化究竟“新”在哪里,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全面、系统和真实的决策依据;决策中应提出多种方案,分析比较,优中选优;决策后应跟踪决策的实施,不断修订完善。

  中央提新型城镇化时,十分明确地指出要“趋利避害”。究竟避什么害?害到什么程度?相关部门和地方缺乏足够深入的调研。从目前情况看,地级以上城市正在透支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以人口拥挤、交通堵塞和环境污染为特征的“城市病”在不断蔓延,已经到了非扭转不可的关口。突出的事例是,今年1月10日以来连续6天的雾霾天气,全国有39.7%的城市遭到重度污染。

  据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基本定稿,将于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对外公布。规划明确了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和天津的国家中心城市地位,以及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布局了20多个城市群。规划提出了以大城市为依托、以地级以上城市为重点的城镇化路径,但是对新型城镇化没有深入的阐释。

  应该看到,在现实中,一些大中城市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攀比扩大规模,城市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二产占大头,二产中又以钢铁、石化和建材为代表的资源型产业占大头。特别是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这些城市实施了一批大项目,集中了一批本该淘汰的传统落后产业。它们的开发区,产业定位上照抄照搬,产业培育上喜新厌旧,产业选择上贪多求全,产业格局上自成体系。在可以预见的3~5年内,其中的一部分经济和社会效益都不乐观。

  多年来,在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的使用上,中央政府的习惯性思维是向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倾斜,省级政府的习惯性思维是向省会城市和本省的次区域中心城市倾斜。对新型城镇化,县城和重点镇的定位问题,仍存在不同的看法。目前需要改革的是,“先城市、后农村,先市民、后农民,先工业、后农业”的惯性思维。

  中央把新型城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轴和总纲的大思路十分清楚。关键在于怎样通过调查研究凝聚共识,提高各级政府官员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特别要坚持结论产生在调查研究之后,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保证新型城镇化在大方向上不发生偏差,在大原则上不引起争议。

  县城和重点镇应是

  新型城镇化重点

  中央对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的要求,实际上具有明确的导向性。“积极”就是要因势利导,支持县城和重点镇优先发展,发挥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根本优势,实现农民收入增加、农业资本盘活和农村土地升值三大目标;“稳妥”就是要趋利避害,抑制4个直辖市、5个沿海计划单列市、27个省会城市和251个地级城市的扩张冲动,从“三分管、七分建”转为“七分管、三分建”,重点改造老城区,化解备受质疑的资产泡沫和债务风险,提升城市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而不是一味地积极扩大城市建设规模。

  如果说以前忽视了县城和重点镇的发展,新型城镇化正是一个内部调整的历史机遇,还能消化困境中的水泥、钢材、建筑、建材和装潢等行业的过剩产能。进一步来看,如果能解决县城和重点小城镇80%左右的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和生活能源自给,就可以在全国形成一个经济增长态势。这个庞大的内需引擎,不仅可以摆脱对出口的依赖,而且能够支撑我国经济长期走稳。

  我国91%的国土面积、73%的人口在县域,老祖宗早就告诫“郡县治则天下安”。多年来,我国的根本优势没有完全发挥,潜力没有完全激活,很大程度上在于没有把精力放在新型城镇化上。应该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推动财政金融、户籍制度、公共服务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平台。

  早在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小城镇建设提供了一种整体上的导向。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65%以上,农业就业占就业总量的50%以上。如果农业就业下降到20%,就要从农业转移2亿多劳动力。在这样一个基本国情的框架内,中央下决心建设5000个县城和重点镇,至少可以就地吸纳4亿~6亿农业转移人口;如果这些县城和镇的建成区面积以每平方公里投资1亿~2亿元计算,每年就能带动100多万亿元的关联投资,增加5亿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一个现实的例证是,北京市在确定33个小城镇提升服务功能后,一举解决了40多万农民就地就业难题。

  我国现有建制镇(含县城所在地城关镇)接近2万个,人口多,地域大,是国家政权的神经末梢。这些镇综合实力增强了,就可以成为城乡和工农连接的纽带,成为农村社会公共品的提供基地和服务载体,直接体现小康社会的总体水平。在起草信阳市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报告时,调查显示,农民大多数愿意进城,而且其中76%愿意进县城和重点镇。新型城镇化应该顺应这个民意,确保有稳定住所和收入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子女“平移”为县城和重点镇人口,为他们提供同等的居住和就业机会,做好由土地保障向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最终全面完成人口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需要集思广益

  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很多,而且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群策群力,这些问题包括:新型城镇化的空间布局问题;新型城镇化的土地集约问题;新型城镇化的户籍改革问题;新型城镇化的资源支撑问题;新型城镇化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等。

  当前收入分配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城乡收入差距还在拉大,农民缺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靠种地过不上富裕的生活;产业发展中最复杂的矛盾是农业基础薄弱,靠天吃饭,涝灾一条线,旱灾一大片;社会结构中最尖锐的矛盾是城乡二元治理,城市越大,农村越穷,农村仍然普遍存在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和上学难。

  尤其应该引起重视的是,“种粮口粮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借口“非经政府征地,任何农地不得合法转为非农用途”,肆无忌惮地侵占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损害农民利益。

  新型城镇化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应是一个整体,应顺势形成城乡良性互动的一体化格局,最终走出一条农民生活现代化、农业生产企业化和农村生态田园化的新路子。

  在这个过程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本身就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方面。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制度设计中,十分有必要明确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帮助农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笔者在山东安丘调研时发现,同样是种菜,从引导农民种什么,到培训农民怎么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这里制定了33个生产规程、200多个国际生产标准,建起了50万亩标准化蔬菜基地,走出了一条“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的现代农业新路,产品源源不断地走向全国。当然,也必须摈弃打着农业产业化的旗子,从事非农产业的行为,但不能“一竿子打死”,否定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意义。管理不到位就加强管理,不能用个别反面事例以偏概全。

  实施新型城镇化,是继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国家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布局必然因此发生积极而重大的变化。现在最迫切的,是通过大调研统一思想,做到目标不转移,矛盾不回避,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系统应对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根本问题。□(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文/彭真怀

[作者:李金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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