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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之子李天一轮奸案被害女子仅十七八岁/图

2013-02-23 09:29:31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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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北京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有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形,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满16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李双江的儿子今年17岁,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传巍称,除此之外,李某还有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的“前科”,加上还需要考虑主犯从犯的问题,所以最后的量刑现在还不好确定,“但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刑期应该在十年以内。”

    昨晚,五道口,李某等人事发当天喝酒的酒吧,经理曲先生表示警方已来调查并调取监控录像。新京报记者浦峰 摄

    原标题:被害女子仅十七八岁 曾与李天一等在酒吧包间消费

    昨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海淀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了一名李姓年轻男子,并暗指该男子是李双江之子李某。海淀公安分局表示,2月17日晚,包括李某在内的五人在宾馆轮奸一名女子,目前五人涉嫌强奸罪均被刑拘。据知情人士透露,被拘的李某正是李双江之子。

    网友微博曝李某涉事

    昨日上午11时,微博上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表示“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李姓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在微博最后,该网友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某的网页链接,暗指该涉事男子就是李某。

    该微博在一天内被转发4000多次。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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