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访
涉事酒吧宾馆均称警方已去调查
据了解,李双江之子等几人当天是在位于五道口东源大厦B1层的一家酒吧喝酒。
该酒吧数千平米,整个地下一层分大厅和包间,包间以喝酒和唱KTV为主。男士需付费,并在手上盖章才能入场,而女士则不需要入场费。
昨晚10时,记者看到,酒吧内音乐声很大,客人中男士比女士多,且女士以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女孩为主,穿着时髦。
该酒吧经理曲先生表示,事发当天,李某等人是在该酒吧的天蝎座包间,“这个包间大概有三十平米,但不知道当时具体去了几个人,也不知道他们是几点钟走的。”
“我也是前天警方来调查了解情况的时候,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警方来到之后,调出了监控录像,查看了事发包间。”曲先生说。
曲先生表示,一般遇到女孩求助或者被拉扯的情况,酒吧保安都会上前干预和劝阻。“但那天没有出现这样的求助,可能是女孩喝太多了。”
另据知情人称,事发当天,李某等五人酒后将被害人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对其实施轮奸。
昨晚9时许,京城七八家纸媒和地方电视台均聚集在湖北大厦进行采访。
酒店值班工作人员表示,的确有此事,警方已经来调查过,但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并拒绝出示当天的登记信息。
被问及如果是5男1女前来开房,是否需要每人都登记?该工作人员表示,只需有一人出示身份证即可。
■ 链接
曾无证驾车打人被收容教养一年
2011年9月6日晚9时许,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李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宝马,与驾驶奥迪车的苏楠与小区一对业主夫妻因开车发生冲突,二人殴打对方约3分钟。致当事男子头部外伤,前额被缝9针,后脑被缝2针,多处软组织挫伤。
同年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某、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在审查中,李某、苏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8日,李双江到医院探望被打夫妇,为儿子道歉,称“没有教育好儿子,我宁愿你们用棍子把我打一顿。”
随后,北京警方通报称,由于李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
2012年9月,李某收容教养期满获释,并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