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政策扶持
对乘用车生产企业,上市第一年市场销售2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且税收在我市缴纳的,按照车价的1%给予奖励。此外,对单一车型上市第一年市场销售达到10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的,另外给予1000万元奖励。
对商用车生产企业,上市第一年度市场销量超过2000台或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且税收在我市缴纳的,按照车价的2%给予补贴。此外,对单一车型上市第一年市场销售达到1万台或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的,另外给予1000万元奖励。
对购买本地产汽车作为本市出租车的用户,经政府同意,市财政给予每辆车2000元的补贴。
对全市汽车报废后更新购买本地产汽车的,除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外,经政府同意,市财政给予每辆车1000元的补贴。
鼓励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扩大出口,对整车出口达到1亿美元和零部件出口达到1000万美元的企业,对出口额超出上一年度增长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单一企业年度奖励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关键词:自主创新
加大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通过国家、省、市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每年由市工信委联合市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选出部分2年内可实现产业化的重点研发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单一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对实现境内外上市成功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奖励;在创业板上市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其他类别上市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