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调查,嫌疑人李某,男,今年21岁,广西人,某学院艺术系大二学生。据其交代,2012年6月以来,其为了在某色情网站获取高积分,用数码相机自拍其女友性行为图片1000多张,并利用其注册的用户名在该网站上发布十多张其淫秽图片,被网民点观看2万余次。
据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算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点击率达到2万次就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